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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百业兴农创业资助计划的方案和实施方法
2009-08-02

关于我校百业兴农创业资助计划的方案和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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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照亮人生   创业改变未来
  随着我国经济较快又好的发展,国家政策对个体经济的保护,结合我国国情,中国现在的创业环境有利于创业。我们的创业项目是关于农业方面的创业,这必将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我国的百业兴农添砖加瓦。

  参加创业的学生需以价值观为驱动,以使命感为驱动,以梦想为驱动,以永不放弃的精神为驱动。我们对自主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学校设立应届毕业创业资助专项基金。为了规范创业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西安华西大学应届毕业生创办的股份制经营实体。
  
二、经营范围
  
1、农产品种植与养殖;
  
2、农产品管理与营销;
  
三、资助条件和资金投入

 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及可行性分析报告;

 2、根据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金额;

 3、创业基金根据申请人的工商执照注册资金投入资金分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
  
四、申请及受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华西大学毕业生创业基金申请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创业地的工商执照及相关证件。

 3、学院出具的担保证书和信誉证明。

 4、创业发展计划书。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所在学院参加创业项目初赛,胜出后有学院签署意见后提交农学院办公室复审参加复赛和决赛。最后提交学校管委会经校长办公会议评审。

 2、评审结果有百业兴农创业指导办公室进行公示。

 3、公示后有学校百业兴农创业指导办公室向资助对象发出通知,有学校按以上条件将创业基金分批直接拨付给创业者。

 六、监督与管理

 1、学院毕业生百业兴农创业指导办公室每年对创业对象就创业基金的使用和绩效进行一次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学校管委会。

 2、创业者应履行以下职责:

 (1)对所获得创业资助基金要进行财务专项管理和使用;

 (2)获得创业基金资助的,自基金拨付之日起,每年应向百业兴农创业指导办公室递交基金使用情况的财务报表并接受学校财务处审核。

 3、发现资助对象弄虚作假或资金使用不当的,学校有权追回全部资助款。

 4、凡获得创业资助的对象,创业取得成功,应主动将获得的资金的股份的58%归学校所有。有利于学校对下届毕业生的创业资助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七、附则

  本办法由农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变动。

  咨询电话: 029—85065386      18991179880

  负责人:老师

       

 

 

西安华西大学现代农学院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