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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2009-05-19
   华西大学校园网(以下简称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与中国公用计算机网(ChinaNet)等连入互联网。校园网由主干网和各网络用户组成。为保证校园网各网络设施的正常运行与使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校园网是华西大学教学、科研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网所有财产(网络设备、配线架、综合布线系统)归长华西大学所有,由网络中心代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  学校制定的校园网有关规章制度,适用于校园网所辖范围内的办公网、教工宿舍网、学生宿舍网及其入网用户(以下简称用户)。

    第三条  校园网由网络中心负责组织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各楼宇内的网络设备、综合布线系统、配线间、机柜、配线架及跳线、各办公室、教工宿舍、学生宿舍内信息插座等室内网络设施,安装在各楼宇墙面的网络机柜、网络节点设施,室外光缆等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设置、连接,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破坏、更换、拆除,不得改变连接关系,不得私自连线、连网,不得更改其物理位置,不得更改系统配置。

    第四条  拟进行土建、新建、房屋拆迁、改造、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网络中心报告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保护相关网络设施。网络部分应由具备省二级以上信息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第五条  办理相关入网手续,计算机通过所在房间的信息插座可以连入校园网。如要求连入超过房内信息点数量计算机,须由计算机使用者自备连网设备(Hub或交换机)并办理入网手续。

    第六条  为了方便使用,及时解决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在每个学生宿舍楼栋设立网络维护管理员岗位,并聘请一至二名管理员。管理员由校勤工助学中心推荐,经网络中心培训考核后,挂牌上岗工作。

    第七条  各入网计算机原则上不对外提供网络信息服务。如需要对外提供信息服务,必须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网上提供服务。

    第八条  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以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犯他人正当权益、窃取和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同时不得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第九条  所有网络交换及接入设备的电源均由学校公用电专门提供,非维护需要,任何人不得切断其工作电源,以免造成网络瘫痪。因维护需要停电时,供电部门应先告知网络中心。

    第十条  用户在网络使用中,如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权进行制止,同时向网络中心反映。

    第十一条  用户必须对使用校园网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网络中心将根据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以口头教育、通报批评、断网一个月、取消连网资格等处罚,对造成损坏、遗失网络设施的相关人员追究赔偿责任,并作严肃处理。赔偿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施工劳务费、系统集成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  本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实行。